“经审核,以下15名同志不影响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近日,禹州市纪委监委在收到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函后,迅速启动审核程序,经综合研判,及时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通过规范程序、联动审核、动态跟踪,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环节实施严格审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该市纪委监委制定《禹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程(试行)》,构建“归口受理、分类承办、联合审核、统一回复”的闭环工作机制,明确征求意见函由委组织部受理审核后,分办至对口纪检监察室或干部监督室。承办部门会同党风政风、信访、案管、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核,全面核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成果综合研判,从严审慎出具回复意见,确保干部“廉情”底数清、情况明。
为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效,该市纪委监委建好用活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收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动态完善干部廉洁“画像”,为精准高效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258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意见67人次,切实发挥廉政审核的“过滤器”作用。
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坚决挡住“带病”干部,也对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依规依纪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提升廉政审核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为全市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晶晶 袁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