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重拾了工作信心。”近日,栾川县三川镇某村党支部书记胡某回忆被澄清正名的经历时颇有感慨。
此前,栾川县纪委监委接到有关胡某的问题线索举报。调查组通过座谈了解、走访谈话、现场勘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举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遂对胡某进行了书面澄清正名。
澄事实、正士气、促担当,这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实施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栾川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制度》等,从申请、核实、认定、澄清、处理、备案等多个环节,明确澄清工作的操作流程和具体办法,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在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所在部门行业领域政治生态,灵活采用书面、会议等多种澄清方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严格评估审核,精准划定澄清范围,对敢抓敢管踏实干事、群众基础及口碑较好或明显系异常检举控告的三类党员干部优先澄清。
“村里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组织的撑腰鼓劲。”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对胡某开展回访时获知,在被澄清正名后,他积极调整心态,高效投入工作,在村“两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该村走出“农文廉旅”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先后获评洛阳市十大乡村旅游示范区、河南省首批旅游特色村等荣誉称号。
“‘心结’没解开,澄清工作就不算真正结束。”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澄清后的跟踪管理机制,建立澄清正名对象谈心谈话制度,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一把手”沟通,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等,根据需要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适时开展暖心回访,并及时将澄清正名相关材料存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避免党员干部因受到诬告、错告而影响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效果。(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