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州市东姚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崔晓青在危房改造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4月24日,林州市东姚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崔晓青,在东姚镇下郊村危房改造期间,负责该乡镇危房改造申请户的资格审核、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在未对改造房屋权属进行确认情况下,造成下郊村村民田开周以马根吉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8100元。2018年4月,崔晓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违纪款予以追缴。
2、滑县老爷庙乡党委副书记梁石强、乡政府干部苏立军、祝振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问题。2016年10月,因滑县老爷庙乡党委副书记梁石强、乡政府干部苏立军、祝振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乡姬屯村委党支部书记郭占科、村委会主任姬国亮在发放企业带贫资金过程中,非法占有多名贫困户带贫资金共18000元。2018年6月,梁石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祝振革受到留党察看和降级处分,苏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3、汤阴县宜沟镇石庙村委党支部副书记于永军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4月27日,汤阴县宜沟镇石庙村党支部副书记于永军,在该村脱贫攻坚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该村督导巡查中,发现村档户档不规范、户容户貌脏乱差,贫困户家屋顶漏雨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6月,于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殷都区安丰乡靳家屯村委党支部委员靳同林违规改变低保资金用途问题。2018年5月,殷都区安丰乡靳家屯村党支部委员靳同林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办理低保期间,擅自改变低保用途,平均发给非低保户,导致低保户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其本人及爱人违规享受低保2940.6元。2018年5月,靳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违纪款予以追缴。
5、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和扶贫办主任张伟华扶贫工作不认真问题。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和扶贫办主任张伟华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在精准扶贫中漏户漏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许付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伟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安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