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南乐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司法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人社局4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组研究决定事项执行不到位,建章立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未认真执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党内组织生活用力不够用心不专,收缴党费未严格执行标准;普法宣传重形式轻效果;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管不力;社区矫正工作轻视交付执行工作环节;法律援助案件审批不严;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不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存在私自收费、案件造假现象;财务管理不规范。
县工商质监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的领导弱化;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文化不够浓厚;涉嫌违规进行资产处置;涉嫌违反规定自定薪酬;涉嫌报销人个费用。原质监局存在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现象,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干部任用不规范,存在按资排辈现象;违规用人进人;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不到位,未能发挥探头作用;原质监局、质检验中心经费与提成挂钩,执法、执收不严,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超预算列支费用。原商务局下属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卷宗资料丢失,卷宗内容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规。
县食药监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政治生活要求不严格,未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党组会未按规定召开,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纪检组聚焦主业、监督问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人事管理不严格,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干部借调程序等执行不规范。
县人社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存在本位主义现象,执行力不够;部分党组成员工作责任感不强;用人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濮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