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察厅
鹤壁山城区:“拍蝇”瞄准四类基层腐败 已有16名基层干部被查处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客户端     04-14 17:21

 

(通讯员 刘莉霞)鹿楼乡元泉村村委会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70840元,鹤壁市山城区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田凤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村委委员兼村报账员徐秀清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保管的25万元征地款私自挪用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工作人员杨停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低保金19560元,违规领取廉租补贴12960元,已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石林镇三家村村委会主任张平安挪用20万元村集体补偿款,私自借给他人经营使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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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城区纪委通报曝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是该区连续4个月集中通报查处的基层腐败相关问题。

在密集点名曝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同时,区委第三轮巡察组已于3月11日分别进驻辖区两个乡镇,重点围绕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以此释放区委、区纪委张网拍蝇、严查基层腐败的强烈信号。

“‘苍蝇’虽小,关乎人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我们要一竿子插到底,区乡联动零容忍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基层党风政风的转变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区委书记徐伟的话掷地有声。

今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纪委开展了基层干部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四类治理重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民生资金分配发放、低保医保、财务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问题线索20条,立案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人、村(社区)干部10人、其他人员5人,6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对7个乡(镇)办、101个村(居)委会2013年以来征地拆迁、民生资金、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财务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进行大梳理、大排查,挖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同时,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受理平台,区纪委信访室确定专人负责,做到有件必批、有案必查。

与此同时,从区、乡(镇、街道)两级纪(工)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7个问题线索核查小组,进行逐一销号制核查,做到不遗漏任何一条问题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问题。同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区纪委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直接查办、领办或挂牌督办,破解基层执纪难题。

在严查“苍蝇式”腐败的同时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健全基层民主管理,认真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强化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建设,确定市级示范点1个、区级示范点2个;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实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承诺践诺制度;加大基层执纪力度,调整了6名乡办纪(工)委书记,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完善贪腐案件交办、督办、领办、协办机制,督促基层纪检组织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切实把反腐败高压态势延伸到基层。

通过持续治理和严厉问责,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蚁腐”被绳之以法,基层群众信访量呈下降趋势。今年以来(至4月上旬),山城区纪委共收到基层群众信访件20件次,较去年同期下降33.3%。 (鹤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