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郏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盯重点人群,级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通报曝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重点 强化督查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热岗肥缺”、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的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利用“清风郏县”微信公众号、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建议,对受理的24起案件全部处置到位。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全县8个协作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推磨式检查。此外,郏县纪委还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无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单位责成其及时整改纠正、对自查自纠有问题也予以处理的单位,抽查其是否按照“五统一”要求处理妥当、追究到位。
紧盯问题 督办落实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问题线索建立督办整改台账,跟踪管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交办事项真督实查,实行销号管理。属于乡镇纪委、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以督办单形式交由乡镇纪委、职能部门纪检组限期办理,做到督办问题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对发现问题不认真解决及解决问题不彻底的专门督办,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履责不到位的,坚决追究、严厉问责,切实解决责任不明、推诿扯皮、拖延应付、冷硬横推等问题,保证问题线索,件件有回应,件件有结果。
从严查处 严格问责
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作为案件查办重点,加强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和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责处理。截止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8起,党政纪处分44人(科级干部4人),组织处理7人。
通报曝光 形成震慑
通过“廉洁郏县”手机报、“清风郏县”微信平台,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专题通报,做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震慑、宣传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自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通报曝光相关典型案件6期。(平顶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