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岗乡农发中心工作人员付建国套取、截留退耕还林林下种植补助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付建国在从事退耕还林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其它开支。鉴于其在2016年潢川县委巡察组巡察魏岗乡期间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7年7月,付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仁和镇黄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吴泽忠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吴泽忠在任职期间,以其妻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领取危改资金9500元。2017年5月,吴泽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来龙乡来龙村村委主任余士明在危改工作中失职问题。2015年,余士明在任职期间,因履职不力造成不符合危改条件村民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余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魏岗乡彭寨村挪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5年,该村挪用重复申报的“一事一议”奖补专项工程款26万元用于修路和村部改造,违反相关规定。2017年10月,村委主任王金会、村委委员兼会计彭福志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财税所所长张伟和该村党支部书记赵迅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信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