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察厅
济源:“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28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客户端     08-02 08:57

“这次的‘一案双查’,让我心服口服,也让我时刻保持警醒!希望大家都汲取我的教训,主动把责任扛起来,把纪律挺起来。”在河南省济源市财政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因下属弄虚作假请病假、做微商营利被追究领导责任的该局副局长王红霞,语重心长地对与会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提出要求。

这是济源市实施“一案双查”、压实责任担当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济源市纪委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履责常态化。2016年以来,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该市先后有28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此外,该市还坚持对查处的相关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去年底,济源市纪委公开通报了5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案件,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其中反响最为强烈的案例发生在该市克井镇:因一名基层党员违法被判刑未被及时开除党籍,克井镇原组织人事办主任常东照及三任党委副书记被追责,镇党委被通报批评。“‘一案双查’的问责力度前所未有!开始真是替这几名党委副书记感到委屈,觉得新官不该管旧账。现在认识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坚决不能断档。如果只想着做‘老好人’或者独善自身,最后难免会栽跟头、出问题。”回想起市纪委通报的这起“一案双查”案件,该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姚安平如是说。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领导,功夫在平时,要害在制度和执行。近年来,济源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并定期组织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当面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让受质询者和坐在听众席上的其他一把手深切认识自己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济源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