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洛阳市老城区纪委监察委案件管理室的工作人员在做数据分析时发现,今年以来,被查处案件线索来源中,由区委巡察办移交的线索明显增多,占比达到了21%以上。这个变化证明,区委巡察办把强化追责和深化整改真正当作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和硬保障,巡察的实效性在提升,巡察成果被落实。
“察”“处”结合,强化追责问责。一年来,老城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开展4轮巡察,共向15个单位移交问题线索18件,纪律处分6人,组织处理10人,通报曝光11期,在全区形成强大震慑。
“察”“改”结合,强化巡察整改。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督促相关单位建立整改责任清单18个,反馈整改问题291个,整改222个,收缴、退还违规资金59.9652万元。
“察”“建”结合,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巡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老城区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巡察能力。今年以来,先后健全了人员管理、巡察后评估、线索移交等20余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巡察前“帯题瞭望”、巡中“选题突破”、巡后“帯题回访”等创新机制,凸显了巡察监督工作效果。(洛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