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召开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书记专题会议
2026-02-13 15:35 来源: 巡视办


2月12日,新乡市召开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书记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听取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巡察情况汇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并就持续抓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本次提级巡察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扣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职能责任,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主动担当、组织有力、靶向精准、实效突出,是一次高质量的“政治体检”,有力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在自我革命、整改落实上走在前、作表率。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要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清单管理、限期销号,真正把班子建强、把队伍管好、把制度落实,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的履职根基。

会议指出,要狠抓问题整改,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动真碰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本系统内整改落实的统筹督促,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各县(市、区)党委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市委巡察办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全年巡察工作的统筹谋划,全面提升巡察全覆盖的力度、深度和精准度。要坚持市县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通过上下联动、以市带县,整体提升全市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要持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   省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