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切实把对村巡察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3月13日,扶沟县委围绕《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书记、县长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对村巡察工作,首要任务是准确把握《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核心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先后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中,对推进对村巡察、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各地区对村巡察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发展仍不平衡,亟需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深化,这正是《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所在。其核心精神聚焦政治定位,立足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围绕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三农”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推动巡察力量下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精准领会《意见》核心工作要求,是推动对村巡察提质增效的关键。会议明确,要牢牢把握四项核心要求:一是坚守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督促村级党组织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聚焦监督重点,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粮食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发挥,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现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三是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分类施策、科学推进,创新宣传动员、入户走访、数字赋能等方式方法,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基层减负;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县级党委总责、纪委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健全整改公开和检查评估机制,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
结合地方实际,会议要求精准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文件精神。明确各级党委及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将《意见》纳入常委会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意见》宣讲进党校(行政学院),并从全面学习、广泛宣讲、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四个方面,为对村巡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最后着重强调,要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动对村巡察工作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切实把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实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核心意义。《意见》的印发,是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悟其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扛起对村巡察工作政治责任。二是聚焦重点任务,精准落实工作要求。要紧密结合本县村情实际,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领域,创新巡察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巡乡带村与延伸巡察相结合的模式,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切实发挥巡察“探头”和“前哨”作用,持续打通监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务求巡察取得实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严格按照《意见》及省委相关要求,推动对村巡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抓实抓细问题整改落实;村党组织要主动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情况,筑牢基层监督第一道防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对村巡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县委巡察机构将以此次部署为契机,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巡察方式、提升监督质效,让巡察利剑直抵基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