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郏县始终坚持把政治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通过精准发现问题、加强联动配合、有效解决问题,持续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精准发现问题,提升巡察“震慑力”。郏县进一步优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着力提高线索办理质效。对巡察中已深入了解、抓实“线头”的问题线索,实行提前移交纪委监委处置机制;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类或需进一步了解关注类的问题线索,由纪委监委优先核查、快查快办。通过精准研判、高效流转,有效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办理质量,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切实增强了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加强联动配合,提升巡察“穿透力”。巡察工作中,郏县坚持“两个看透”,即看透业务背后的政治、看透现象背后的制度,通过大数据比对、跨部门信息共享,让“业务病”现出“政治形”、让“经济账”连通“纪法账”。不断深化“纪巡联动”,完善纪委监委情况通报机制,推行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负责同志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等做法,加强线索会商研判,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借、成果共享,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有效解决问题,提升巡察“推动力”。郏县强化“同题共答”理念,推动巡察监督与被巡察党组织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巡前,与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开展集体谈话,压实主体责任;巡中,加强与“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沟通谈话,推动边巡边改;巡后,实行点对点反馈并召开巡察整改交办会,确保问题交得清、责任压得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用好整改评估和问责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郏县将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完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以更精准的监督、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巡察监督“金字招牌”。(谢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