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4+4”严监督筑闭环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5-11-24 09:10 来源: 巡视办


近年来,内乡县把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作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凝聚多方力量,压实整改责任,在县委主导下构建“4+4”工作模式,形成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4方协同,“培训指导、审核把关、督查评估、运用成果”4环节贯通的巡察整改闭环,进一步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联合培训指导,规范整改标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为根本遵循,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的思想认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从政治高度把握整改方向定位,将政治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建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巡察组4部门联合培训机制,坚持每轮次培训全覆盖,整合监督问责解读、党建与选人用人指导、整改方案实操讲解、实战案例复盘等专业资源,采用“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答疑解惑”模式,通过具象化讲解和互动式交流,帮助被巡察单位熟练掌握整改方法、精准把握工作要求,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

联合审核把关,强化过程管控。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及相关巡察组,建立四方联审机制。制定《内乡县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联合会审工作规程》,明确审核标准,坚持见问题、见责任、见措施、见成效,重点审核整改方案的靶向性与可操作性、整改报告的系统性与规范性。聚焦“时间节点+审核流程”双维度严控整改周期,紧盯方案、集中整改和持续整改等关键节点,形成“派驻/协作区指导审核、四方联审3日内反馈、党组织5日内修改定稿”的整改闭环,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不拖延,实现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已会审十四届县委4轮巡察29个单位116个村的整改材料,书面反馈审核意见219条。

联合督查评估,确保整改质效。由县委巡察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巡察组参与组成联合督查组,“压茬”对集中整改到期的单位督查评估。依据《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点人点事及其他重点事项办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四方面开展现场督查评估,面对面指出不足、点对点提出改进建议,以量化推动整改落细落地。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突出问题,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依规依纪处理。本届县委巡察以来,已对8轮次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查,通过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4个,针对整改不力情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12人。

联合运用成果,聚力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作为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生态等情况的重要参考;县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考核“硬标尺”倒逼整改“真落地”;相关巡察组聚焦问题根源、部门协同漏洞、制度短板等,提供问题整改关联性分析建议;县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成果运用专项台账,定期跟踪问效《巡察建议书》落实情况,构建“巡察发现问题-职能部门跟进指导-整改成果共同验收”的协同链条。如县纪委监委针对巡察发现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不精准”问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纠正违规领取对象406户1319人,退还资金27万余元,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组织处理120人。财政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资金使用效率低”问题,指导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内乡县着力打破监督壁垒,整合监督资源,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发力的“大监督”格局,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县域治理能力、服务发展大局的强大动力,为内乡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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