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是巡察的首要任务。在基层巡察实践中,局限于现场巡察时间紧、一些人员业务不熟练、对被巡察单位特点不熟悉等,导致工作盲目性大,问题发现难,质量不高。为破解这一难题,邓州市在实践中探索出“预设问题清单”有效做法,取得较好成效。
“草拟问题”定方向。巡察进驻前,巡察组全体人员除参加巡察办组织的统一培训外,各巡察组同步组织组内培训,重点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被巡察行业领域的重要论述等,把准职责任务,查找政治偏差。巡察进驻后,在全面查阅被巡察单位报送资料的同时,集中三天左右时间,与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负责人进行普谈,全面了解该单位行业特征、工作重点、短板弱项、社会反映等各方面情况。边谈话边思考,梳理问题,研判方向,每天晚上召开组务会,集体讨论确定“草拟问题清单”,为下一步问题查找明确方向,对一些含糊不清的问题,集体商定处置措施,力争不遗漏重要问题,也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浪费时间。实践中,“草拟问题清单”个数一般确定在50个左右,既最大限度地反映问题,也兼顾问题查证的可行性和实操性,多管齐下搞好“顶层设计”。
明确分工找实证。根据巡察组成员的特点和特长分成若干小组,将“草拟问题”分解到每个小组,使个个小组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会同各小组对承担的“草拟问题”,逐问题“定目标、定标准、定方法、定质量”,使工作人员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具体,直达问题所在,既解决了部分抽调人员不会巡,无从下手的问题,又能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过程清楚、原因明确、要素全面、结果准确、证据扎实。发挥巡察组组务会作用,坚持集体研讨,在发现问题数量的同时,把准问题的真实性和精确度,统筹掌握问题查证的进度和存在的难点;同步对标市县巡察“四个聚焦”要求、地方党委对该单位的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等及时纠偏,确保重要问题不遗漏,问题类型相对全面。邓州市通过连续多轮次的巡察实践,目前各巡察组“草拟问题”90%以上都得到查实,达到了精准高效。
归纳研判定责任。问题查清后,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以下看上、以现象看本质、以工作看政治,分析原因界定责任,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市委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或治理,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水平,实现“改—建—治”一体推进。在巡察某市直单位时发现,一工作人员三年时间违规套取养老金累计70多万元,巡察组不仅及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处理,更追根溯源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工作研究安排不深入不细致,养老金领取程序制定不规范,多项监督环节缺失等问题,迅速按照巡察程序进行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最终追究了相关领导责任,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堵塞了工作漏洞,实现了以巡促治。
通过“预设问题清单”的实践探索,扩大了巡察发现问题的覆盖面,提升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同时也减轻了巡察组工作压力,节省了时间精力。邓州市委正科级巡察专员肖文林对此深有感触:“这一做法有助于快速、精准、全面发现问题,2024年我们巡察某单位商定的45项‘拟发现问题清单’全部查实,先后2篇报告被评为南阳市优秀巡察报告。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运用,全面提升精准发现问题和报告问题的能力。”(邓州市委巡察办 孙君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