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近期,新乡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暨第七轮巡察村(社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及时把脉问诊,提出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为彻底根治书面整改、选择性整改、整改大而化之以及整改不彻底等问题,新乡县把巡察、整改、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改到位。在巡察前,要求被巡察单位严格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问题,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前移,未巡先改,实现已病早治、新病不犯。在巡察进驻期内,对能够及时解决民生领域等急难愁盼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巡察结束后,要求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为拧紧整改责任链条、推动系统集成整改,我们多措并举,对整改中存在的‘温差’‘落差’,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一是强化源头指导,规范整改流程。巡察集中反馈后,县委巡察办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集中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最新工作要求,对整改流程、操作指引以及常见问题进行辅导,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规范做好巡察整改。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12场次,共培训指导75家被巡察党组织。
二是强化过程监督,补短板强弱项。集中整改期内,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共同对巡察整改方案、报告进行联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十四届县委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会审12轮次,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
三是强化结果验收,释放整改压力。集中整改期结束,县委巡察办综合日常整改掌握情况,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对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任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已督查5轮累计43家单位。
同时,通过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县委书记、分管县领导、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集中反馈会,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手册等方式,把巡察整改责任压得更紧更实。比如,十四届县委以来,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34人次,面对面敲重锤、督责任、提要求、促整改。
“做实巡察整改,是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的基本要求。”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在流程上全面把控、在程序上不断完善,通过健全完善的整改责任体系,有力有效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新乡县委巡察办 王永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