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落实“1+2”模式 提升“三资”监管质效
2025-11-17 15:27 来源: 巡视办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新乡高新区巡察工作紧扣对村巡察“回头看”要求,学习贯彻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践行现场巡视“十字工作法”,深入落实“1+2”巡视成果运用模式,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整合各巡察组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个性短板,针对区域监管监督制度空白,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推动出台专项指导性文件,持续提升“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专项治理靶向整改,破解突出难题。紧密结合对村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挪用集体资金、项目建设违规操作、政策执行走样等突出问题,聚焦“三资”底数不清、资金管理混乱、资产处置随意、资源使用违规、村级监督失灵等核心症结,高新区巡察办向党工委、管委会提交《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精准指出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虚化、协同责任脱节等深层次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面对“三资”问题表现形式多样、隐蔽性强、案件办理干扰因素多、部门协同力度不足等整改难点,出台针对性制度文件、完善指导性规章成为迫切需求。

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优化监督格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高新区巡察办主动对接海南文昌、湖北咸宁、吉林白山等地纪委监委,重点学习其《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管监督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系统吸收责任划分、流程规范、线索处置等成熟经验。明确监督、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边界,推动构建“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镇村联动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针对“三资”管理关键环节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责全链条监督,让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专项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融合区情精准施策,提升治理实效。立足区域实际,编制贴合实操的监管监督工作指引,成为提升整改质量、强化专项治理成效的关键举措。一方面,巡察办统筹协调区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农村、关堤镇等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做法,萃取核心可用内容,精准分析地域差异,融合区情实际拟定工作思路;另一方面,坚持“实用为先、实操为要”,系统梳理“三资”领域常见问题,配套制定针对性监管监督措施,确保指引内容符合实践需求、便于基层执行,切实提升监管监督质效。

截至目前,新乡高新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管监督工作指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线索摸排工作指引》已初步成稿,即将在专项治理实践中接受检验、动态完善。

百战归来不解甲,一往无前再出征。新乡高新区巡察工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谋划明年及“十五五”巡察工作,始终保持冲锋在前的奋斗姿态,凝心聚力、勇于亮剑,以高质量监督成果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再建新功。(新乡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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