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委巡察机构凝聚整改监督合力,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2021年以来,巡察发现问题10581个,整改完成率达98.5%,追缴违规违纪资金298万余元,挽回集体经济损失120万余元,移交问题线索374件。
一是建章立制压责任,横向联动抓落实。制定印发《巡察整改“三移交”“五联审”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协调贯通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进横向贯通融合,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各司其职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五联审”,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整改报告内容空洞等问题,五部门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再修改、再完善,确保措施有抓手、报告有成效。2021年以来,共向被巡察单位提出联审意见886条。
二是精准指导促规范,靶向施策破难题。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存在的“只知道要整改,但对怎样规范、有序有效整改”等问题,县委巡察办选派经验丰富的巡察组长,先后6次在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巡察、如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等内容为1500余名党员干部专题授课。针对村(社区)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存在的“只知道解决实际问题、不会总结整改成效”等问题,县委巡察办选派业务骨干深入重点村开展“保姆式”巡察整改指导帮扶,累计深入64个村(社区)围绕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整改、成效总结等开展“一对一”巡察整改帮扶,以点带面推动全县448个村(社区)规范提升整改,实现整改常态长效,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三是从严从实抓督导,较真碰硬促提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巡察落脚点,以“钉钉子”精神、“常+专”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对整改推进缓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进行约谈通报,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2021年以来开展常态化督导32次,下发督办通知书15份,对巡察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约谈通报23人(次);对职能部门、村(社区)开展专项督导5轮,督导对象占全覆盖任务80%以上,向被督导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59条,向县委提交专题报告3份。2025年11月至12月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巡察整改暨集中整治工作督导组,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县民政局等21个职能部门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事项,开展“驻点”式督导,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实效,对新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督—改—治”一体推进,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穿透力。
四是深挖细查找症结,专项整治见实效。根据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向县委提出专项整治建议,巡察成果运用得到持续深化。2023年通过对已巡的7个乡镇和210个村(社区)党组织“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向16个乡镇(街道)下发《关于十五届县委巡察乡镇(街道)发现共性问题的情况通报》,推动即知即改、未巡先改,深化成果运用;2024年针对巡察发现公租房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县住建局围绕公租房转借、转租、空置、拖欠租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收回房屋316套,追缴租金7.39万元。2021年以来推动行业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17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制度27项。(襄城县委巡察办 杨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