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委巡察机构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巡视“十字工作法”和“1+2”巡视成果模式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统与分、时与质、点与面、标与本”的关系,高质量完成巡视专项检查整改任务;要按照“魂、别、透、因、准,实、严、序、简、新”的标准,持续提升巡视报告质量;要围绕中心大局找准监督着力点,抓好信息赋能、制度建设、方式创新,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各方面、全流程。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十字工作法”涵盖了巡视全过程、各环节,是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遵循。要重点在“政”字上下功夫,坚守政治定位;在“责”字上做文章,紧扣主责主业;在“审”字上求实效,严格把关材料;在“问”字上见真章,规范问题管理;在“技”字上求突破,运用信息化赋能;在“谈”字上出实招,增强谈话实效;在“核”字上严要求,确保问题支撑充分;在“析”字上深思考,精准定事定性定责;在“改”字上抓落实,提高整改质量;在“制”字上谋长远,推动建章立制。同时,要加强突出问题专题报告,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分析问题表现和危害;要做实制度短板分析报告,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议,通过“1+2”巡察成果模式,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平顶山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全市巡察机构将以此次学习研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严格对标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河南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够高、监督重点不够聚焦、信息化应用不够充分等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全体同志,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办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