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扶沟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紧扣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排,坚守巡察政治定位,推动对村巡察、专项整治、行业监管、执纪监督贯通融合。以精准高效的基层政治监督,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一、统筹谋划实施情况:高位部署联动,构建贯通衔接工作格局
始终把对村巡察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关键抓手,严格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巡察直接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上下贯通、左右协同、一体推进的监督链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一)党委高位统筹,精准科学谋划布局
县委坚决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对村巡察、集中整治工作摆在全县重点工作突出位置,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布局。仅2025年,县委常委会先后22次专题研究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同年3月召开全县巡察工作会议,统筹调度、一体推动对村巡察与集中整治深度融合、同步落实。8月,县委常委会又专题听取2025年度对村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精准梳理工作短板、明确攻坚方向。立足我县农业大县、行政村数量多、基层矛盾点散面广、民生服务事项繁杂的实际县情,县委修订完善《十四届扶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主动将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惠民资金监管等省市重点中心工作全面纳入巡察监督核心范围,不断拓宽监督覆盖面。中央《意见》正式印发后,我县第一时间对标对表抓落实,于2026年3月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切实以高位统筹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二是推行分类巡察。我县于2023年8月,探索实施对村巡察精准分类工作,印发了《关于对村(社区)巡察实施精准分类的通知》,按照问题突出村、需要关注村、发展平衡村三类标准,将全县413个村(社区)划分为问题突出村30个、需要关注村61个、发展平衡村322个,实行差异化巡察安排,杜绝巡察工作“一刀切”。对基础平稳、班子过硬的村实行快进快出、常规扫描;对矛盾集中、问题复杂的重点村延长巡察时长、深挖隐性问题,切实提升巡察精准度。三是压实决策责任。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制度,县委书记逐轮点人点事、传导压力,近三轮对村巡察累计点人点事69项,高位推动重要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服务全县治理大局。
(二)纪委同步部署,推动监督同向发力
县纪委监委坚持把集中整治嵌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全过程,统筹推进整治任务与巡察任务深度融合。一是一体安排部署。将“三资”管理、惠民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信访等集中整治重点领域,全部纳入对村巡察监督清单,统一工作节奏、统一整治标准,避免重复检查、分散用力,实现巡察发现问题、整治攻坚问题、执纪查办问题闭环衔接。二是双向共享线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线索双向移送、定期会商机制,纪检部门将日常监督、信访受理、执纪审查掌握的村级疑点问题提前推送巡察机构;巡察组将走访摸排、账目核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疑难复杂线索实行联合研判,精准锁定核查方向。三是强化执纪衔接。依托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力量,紧盯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查、优先处置,持续释放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的强烈信号。2024年以来开展对村巡察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共294件,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505人,收缴退还违规资金50.1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65.3万余元。(三)巡察机构主动对接,健全常态沟通机制
县委巡察办持续强化与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对接,不断完善会商研判、联合督查、成果共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线索会商研判制度。2024年以来,巡察办联合县纪委审理室、案管室与各巡察组,对每轮巡察拟移交问题线索开展联合会商,逐件审核定性,严格规范线索移交标准,全面提升线索质量。二是实行联合督查整改。2024年以来,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联合组建专项督查组,分别三次对124个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再次压实了乡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滞后的6个乡镇党委,先后3个在领导小组会议、3个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做专题汇报,对整改责任再加压。三是创新联动工作模式。在第十轮对村巡察中,首次推行纪委相关室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巡前提供问题清单、巡中参与线索研判、巡后快速处置线索,实现监督力量深度绑定、一体联动。
(四)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夯实行业监管基础
我县明确民政、财政、信访、医保、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纳入贯通衔接工作体系。民政部门聚焦低保救助、养老服务、村级治理;财政部门紧盯惠农资金拨付、村级账务管理、集体三资监管;信访部门负责矛盾化解、重复访治理、群众回访核查。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向巡察机构推送行业监管数据、风险隐患、专项检查结果等,主动认领巡察反馈行业共性问题,牵头开展系统性行业整治,构建各司其职、联动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重点任务情况:锚定监督靶向,精准抓实基层治理关键
我县严格对标《意见》明确的“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精准衔接“4+3”整治重点与“10+3”民生关切领域,坚持靶向监督、精准施治,紧盯村级关键少数、民生关键领域、治理关键短板,科学统筹对村巡察方式,切实把巡察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
(一)深度融合监督清单,实现整治巡察同频共振
紧扣《意见》四个聚焦核心要求,将高标准农田、粮食安全、“三资”管理、医保养老4项全国性整治任务,以及民生信访、教育医疗、困难救助等10项民生整治内容,全面嵌入对村巡察监督清单,推动两项工作步调一致、标准统一、落实同步。科学统筹巡察时序与力量排布,稳步推进整治、巡察全覆盖。十四届县委以来对村巡察共开展6轮次,其中“乡村一体巡”3轮,“直巡村”2轮,“回头看”1轮。2024年第六轮巡察采取了“乡村一体巡”+“直巡村”模式,覆盖2个乡镇党委和113个村(社区);2025年采取“一次动员、两次部署、分批进驻”的方式,对93个村开展了常规巡察,对39个村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截至2025年底,已实现全县16个乡镇(街道)、413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村(社区)巡察回头看覆盖率达到10%,圆满完成既定巡察任务,以精准有力的基层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惠农惠民、安全生产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乡村一线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二)紧盯村级关键少数,压实基层履职责任
始终将村“两委”班子、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干部作为核心监督对象,聚焦村级重大决策、资产发包、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等关键事项,严查独断专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集体资产等基层微腐败问题。坚持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表象看本质,深挖基层干部履职懈怠、作风漂浮、监管缺位等深层次隐患。依托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常态化日常监督,结合巡察专项督查,对村级干部实行跟踪监管,重点盯防低保评定、补贴发放、土地流转、工程施工等廉政风险点,持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筑牢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防线。
(三)聚焦民生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回应群众诉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衣食住行、就医养老、灌溉出行等民生痛点,常态化下沉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摸排问题,做到民有所呼、巡有所应。2024年以来,在对村巡察过程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96项,涌现出了一大批为民办实事的鲜活事例。例如2024年4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大新镇轩西岭行政村,发现村内主干道供水管破裂、长期积水,相关单位维修拖沓、推诿扯皮。巡察组快速研判、即时督办,仅用时9天完成管道修复、路面整治,彻底消除出行隐患。同时,稳妥处置各类遗留民生问题,先后办结练寺镇王寨自然村电线杆占道、韭园镇多年村室权属纠纷等民生实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
三、抓实关键环节情况:贯通巡前巡中巡后,健全全链条监督闭环
我县严格遵循对村巡察工作流程,聚焦巡前、巡中、巡后关键环节,破除监督壁垒、拓宽群众渠道、规范线索处置、深化成果运用,持续优化贯通衔接流程,推动监督链条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一)做实巡前准备,破除信息壁垒
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巡前统筹归集纪检、信访、审计、财政、行业部门监管信息,全面梳理民生信访、产业扶贫、惠民补助等领域疑点问题。依托大数据监管平台,整合行业数据资源,对重点村、重点人、重点事进行研判,精准分析村级廉政风险、治理短板,为巡察进驻提供精准靶向,从源头减少监督盲区。
(二)抓实巡中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印制巡察宣传彩页、录制广播音频,依托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公示栏广泛推送巡察公告,发放致村民一封信,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广泛推广“码上巡”线上举报平台,在对村巡察中全面应用,便捷群众一键反映问题。二是规范信访处置。建立专人登记、分类甄别、分级分流、闭环处置的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制度,严防打击报复,规范处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三是坚持边巡边改。对简易民生问题、作风问题现场交办、立行立改;对复杂问题及时会商、限期整改;对违纪违规线索分级处置,一般问题移交乡镇纪委,重大线索直报县纪委监委。2024年以来在对村巡察中,精准下发立行立改248份,快速化解一批民生堵点难点。
(三)做强巡后运用,实现成果全域共享
巡察结束后,坚持问题复盘、成果复盘、机制复盘,分类梳理个性问题、共性问题、系统性问题。对个性问题督促镇村逐项销号;对行业共性问题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主管部门全域排查;对深层次治理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针对白潭镇33个村电表箱安全隐患问题,推动供电部门将排查范围扩大至全县7.9万余个电表箱,完成改造2000余个,储备配套锁具、铅封若干,实现一域问题、全域整改。
四、提升整改质效情况: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施治
我县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贯通衔接的落脚点,健全“巡察发现、集中整治、协同整改、长效治理”工作体系,压实各方整改责任,统筹推进个案清零、行业整治、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整改整治综合质效。
(一)健全分级整改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整改责任,构建层级清晰、权责分明的整改链条。乡镇、村党组织承担属地整改主体责任,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责任,专项整治行业共性乱象;纪检监察、组织、巡察部门承担督办责任,常态化开展整改督查。
(二)深化巡治一体整改模式
推行“巡改一体”工作机制,对养殖污染、道路破损、低保违规等简易民生问题现场交办、快速办结;对三资管理、资金使用等专业性强的复杂问题,联动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区分表层问题、深层问题,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主管部门的体制机制问题,通过专题报告、巡察建议书向上反馈,推动职能部门自上而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强化整改督导常态管控将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发现的未销号问题、薄弱环节,全部纳入巡察监督必查清单,在回头看、机动巡察中重点核查整改成效。紧盯整改滞后、反弹回潮、虚假整改等问题,量化评分、综合研判,压实整改责任。对短期内无法彻底根治的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疑难问题,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纳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实行长周期跟踪管控,分步推进、持续整改。
五、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夯实工作基础,补齐短板弱项谋划长远发展
我县以全省巡察“三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总结贯通衔接经验做法,固化制度规范,补齐工作短板,结合市县换届人事调整、集中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实际,科学谋划下步工作举措。
(一)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规范化建设持续夯实。我们先后修改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并出台了《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实施办法》《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有关事项协作办法》《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实施办法》等,将巡察流程、监督标准、整改要求全部模块化、程序化。严格落实《对村(社区)巡察“巡改一体”实施办法》,建立发现、研判、移交、整改闭环机制,推动巡察工作依规有序开展。二是法治化建设严谨规范。坚持依法巡察、依规监督,严格对标《巡视工作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严守巡察法定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把问题定性关、程序合规关、处置审批关。依托规范化法治流程,精准排查基层各类突出问题,2024年以来对村巡察,累计发现“四个聚焦”方面问题2821个。三是队伍正规化不断加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抽调优秀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工作的通知》,建成158人的巡察人才库,涵盖财务、农业、民政、自然资源等专业人才,2025年抽调14名新提拔乡科级干部参与巡察实战,以巡察熔炉锤炼干部履职能力。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对村巡察与基层不正之风、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度融合,立足基层治理实际,持续优化监督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压实整改成效,不断畅通基层监督链条、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厚植民生福祉,以精准化、常态化、系统化的基层政治监督,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县域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