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以体系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纵深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2025-12-10 10:19 来源: 巡视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睢县县委巡察机构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将制度创新与标准建设作为核心引擎,立足基层巡察实践,创新编写了《县委巡察工作标准化手册》与《巡察组十要十不要工作法标准化操作手册》。这两部手册的出台,标志着睢县在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巡察新路径、系统性提升监督质效方面,实现了从“点状创新”到“体系构建”的跨越,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一、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县委巡察工作标准化手册》实现巡察全流程的“全景展现

规范化是法治化、正规化的基石。针对巡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责边界模糊、流程衔接不畅、操作标准不一等现实问题,睢县县委巡察机构没有满足于简单的流程罗列,而是致力于构建一个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系统。《县委巡察工作标准化手册》创新性地践行“标到事-事到岗-岗到人-人有责-责有行-行有范”的闭环管理理念,并以此为骨架,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全景式、精细化的“再造”。

“标到事”:建立工作的度量衡。手册首先将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原则性要求,逐项分解、转化为具体、可衡量、可考核的标准化事项。例如,将“政治监督”具体化为“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情况”等若干可查验的具体事项清单,确保巡察目标清晰、靶向明确。

“事到岗”与“岗到人”:厘清责任的传导链。在明确“事”的基础上,手册将每一项标准化事项,精准对应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及其内设岗位等不同责任岗位,并进一步明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与能力要求,实现“岗得其人,人尽其才”。这有效解决了任务分配随意、责任虚化的问题。

“人有责”与“责有行”:压实履职的责任田。核心在于将岗位责任转化为个人必须履行的具体职责清单和行动指南。手册详细规定了每个岗位在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必须做什么”、“具体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如谈话人需遵循的步骤、记录员应达到的规范、报告撰写者须把握的要素等,使责任从抽象要求变为具体行动。

“行有范”:确立行为的基准线。所有个人履职行动,都必须符合统一、规范的操作范式与成果模板。手册提供了从工作方案、谈话提纲、问题底稿、巡察报告到反馈意见、移交清单等全套标准化文书模板和工作流程图,确保不同巡察组、不同干部产出的工作过程与成果格式统一、质量可控、合规合法。

通过这六个环节的闭环联动,手册实现了巡察工作从宏观要求到微观执行的无缝衔接,从过程控制到成果输出的全程规范,为巡察在制度化轨道上运行筑起了坚固堤坝。

二、聚焦报告核心产出:《巡察组十要十不要工作法》明确高质量监督的“工艺标准”

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果集中体现于巡察报告,报告质量直接决定巡察质效。睢县县委巡察机构深刻认识到,提升报告质量不仅需要流程保障,更需要一支具备高度专业性、纪律性和执行力的队伍。《巡察组十要十不要工作法标准化操作手册》的编写,正是以“锻造铁军、产出精品”为导向,将全周期质量控制理念嵌入队伍建设和工作实践。

该手册摒弃泛泛而谈的原则说教,紧紧围绕“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这一核心目标,将巡察全周期分解为谋划、发现、研判、撰写、转化等关键阶段,并针对每个阶段最容易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提炼出极具针对性的“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例如:

在谋划准备阶段,强调“要主动谋划全局,不要被动接受任务”,引导巡察组变“等活儿干”为“找活儿干”,提前研究被巡察单位特点,制定精准方案。

在了解核实阶段,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不要泛泛而谈”、“要深挖线索价值,不要浅尝辄止”,要求干部带着问题去、追着线索查,确保发现的问题有深度、有细节、有支撑。

在分析研判阶段,强调“要精准分析研判,不要主观臆断”、“要强化协同联动,不要各自为战”,倡导集体会商、多方印证,确保问题定性准确、责任界定清晰。

在报告形成与成果运用阶段,强调“要注重成果转化,不要虎头蛇尾”、“要提升专业素养,不要经验主义”,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并鼓励干部持续学习,克服路径依赖。

这套工作法以“高质量报告”为终点,倒推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将政治要求、法治思维、专业标准和作风纪律,转化为巡察干部日常可对照、可执行、可检验的“行动口令”。它不仅是纪律约束,更是方法论指导,确保每一个巡察动作都指向提升监督质效的最终目标。

三、“双手册”协同发力:体系化标准建设赋能巡察监督质效系统性提升

《县委巡察工作标准化手册》与《巡察组十要十不要工作法标准化操作手册》,前者聚焦“事”的流程与标准,后者聚焦“人”的行为与规范,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睢县巡察工作“三化”建设的“一体两翼”,产生了“1+1>2”的协同倍增效应。

一方面,闭环管理体系为行为准则提供了运行载体和检验标准。“十要十不要”并非悬在空中,而是具体融入“标到事-事到岗……”的每一个环节。干部的行为是否符合“要”或触犯“不要”,可以在其承担的“事”、所在的“岗”、履行的“责”和产出的“行”中,得到具体衡量和评估。例如,“要精准分析研判”对应着分析研判岗位的职责和产出规范,是否达标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明确的行为准则确保了闭环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人去执行。“十要十不要”工作法通过塑造干部的专业行为和团队文化,保障了标准化流程不被架空、不走样。干部主动谋划、严谨规范、协同联动,正是闭环管理体系得以顺畅运行的关键。

这种“制度管流程、标准管行为、文化与制度互嵌”的体系化建设,从根本上推动了巡察监督质效的提升。它使巡察工作过程更加严谨规范,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深入,报告撰写更加优质高效,成果运用更加扎实有力,有效降低了履职风险,显著增强了巡察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下一步,睢县县委巡察机构将持续深化“三化”建设年行动成果,强力推进“双手册”的学习培训、贯彻执行与考核评估,不断收集实践反馈,动态优化完善,逐步构建起更加科学、完备、高效的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生态系统,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实践支撑。(睢县县委巡察办 王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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