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我家都没有拿到卖树的钱,怀疑有村干部从中动了手脚。”不久前,鹿邑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郑家集乡党委开展巡察。进驻不久,就陆续收到多封指向该乡周楼行政村坐收坐支卖树款问题的信访件。
在周楼村实地走访中,巡察组人员了解到,近年来,由于周楼行政村在安装路灯过程中需要进行电路改造工程,经村委会研究和群众表决后,决定将村周边影响电路改造的树木卖掉,但是后来路灯顺利安装后,群众却没收到卖树款。
“看到巡察组进驻的公告,我联系了几个对此事比较关心的村民,各写一封举报信,投到举报信箱,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来调查了。”看到巡察组人员,牵头的滕大爷说。
巡察组将问题线索转交至鹿邑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随即到郑家集乡周楼行政村了解具体情况。经过走访调查,工作人员从中发现了该村存在的卖树款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
掌握基本情况后,工作人员找来负责该村电路改造工程的村委委员潘某某谈话。提到卖树款的去向,潘某某支支吾吾,急切地翻看着手里拿着的卖树收据单。
“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你为何不对村民公示卖树款的去向?”工作人员见状直接点破。
“卖树款结算后,因为村集体近年来欠账比较多,我向支部书记请示后,决定先把欠账还了。”潘某某说道。
“卖树款总计多少?应该分配给村民的有多少?”工作人员追问。
“卖树款项共15000元,其中包含应分配给群众的9000元。”潘某某答道。
“卖树款项平均到每户钱虽然不多,但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坐收坐支卖树款这是违纪行为。”工作人员点出潘某某的问题。
“我一定以此为教训,今后认真细致做好村里各项工作。”经过教育引导,潘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将挪用的9000元卖树款及时退还。
问题查清后,鹿邑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乡、村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专项落实整改工作。最终,潘某某与该村支部书记潘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困扰滕大爷和村民们的烦心事被成功解决。(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