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退回来的“诊疗费”
2025-11-06 09:35 来源: 巡视办


“给巡察组报告个好消息,我上次向你们反映的问题解决了,上个月在医院拿药时交的诊疗费退回来了。”日前,一名慢性病患者再次打电话到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满足之情溢于言表。

前段时间,按照延津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医院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进驻第二天就先后接到几名群众的电话:“我是一名慢性病患者,以前到县人民医院拿药是没有诊疗费的,上个月拿药时咋就多要俺十几块钱诊疗费?这事巡察组管不管?”

“群众的诉求就是我们监督的方向。”巡察组组长立即召开组务会,安排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深入了解。经查,县人民医院原来对没有任何诊疗项目、单纯取药的慢性病患者是不收诊疗费的,但上个月2名门诊医生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未经医院允许,擅自对86名慢性病患者加收数额不等的诊疗费共计1000余元,患者或患者家属反映强烈。据此,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医院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

县人民医院即知即改,院党委研究决定:一是对违规收取的诊疗费由涉事医务人员逐人退回,并当面道歉;二是对涉事医务人员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三是举一反三,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加重患者负担的问题,一并予以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让群众从一个个问题的解决中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延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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