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巡察护航民生 整改落地有声
2026-05-22 09:01 来源: 巡视办


“补偿金一到帐,压在心里的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渑池县仁村乡东张村村干部尤三宝面对回访的县委巡察干部说了句掏心窝话。

此前,因渑池中基环保矿业有限公司采矿作业,东张村部分群众房屋出现裂缝,补偿金不到位问题成为群众的“心头病”。该县县委第四巡察组在进村入户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即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集中力量推动问题解决。不久,35.85万元补偿款顺利发放到受损群众账户上,困扰群众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

渑池县坚持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村(社区)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压实责任、健全机制、闭环问效,持续对整改环节的加压发力,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压实责任,让整改有人盯、有人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该县出台县级领导干部领办督办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县级领导对联系乡镇和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负总责、直接督。巡察反馈后,分管县领导对整改方案进行把关、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同时,修订完善《渑池县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等28项制度,从源头上厘清整改责任边界,防止出现“谁都不管、谁都不盯”的真空地带。

健全机构,让整改有抓手、有闭环。成立巡察整改办公室,专门承担整改监督职能,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等力量,通过审核整改方案报告、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联合评估等方式,对整改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逐一验收销号,确保形成“反馈—移交—督办—评估—销号”的完整链条。

坚持效果,让整改可感知、可检验。巡察整改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在整改评估环节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涉及民生类问题整改情况,评估组深入村组实地回访、面对面核实。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先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2件,向所属乡镇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99份,累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69个,推动整改真正从“纸面”落到了“地面”,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巡察监督带来的变化。(王峰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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