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专题会提出,区财政局财务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要求你单位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治理,针对这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何?”
“巡察整改报告中显示,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你单位通过建章立制进行了整改,请把相关制度机制给我们看一下”
……
这是洛阳市老城区委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导时的一幕。为全面清仓十届区委巡察反馈遗留问题,切实以过硬整改成效护航区委换届。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相关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深入区直单位、街道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导。
本次专项督导聚焦集中整改期后长期悬置未完成问题和区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事项整改情况,同时对在集中整改期内仅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问题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报进度、纸面整改、避重就轻选择性整改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复核、对账销号,对长期整改滞后事项重新厘清堵点、细化举措,推动个性难题逐个化解。截至督导结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4240个,整改完成率99.74%,与督导前数据相比,未完成事项由78个减少至7个,完成率提升明显。区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事项整改完成227个,整改完成率99.1%。
专项督导发现的整改薄弱环节、高频顽固问题、责任落实短板,为新一届区委谋划巡察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打通巡察“反馈—整改—督导—交接”全链条,补齐以往巡察整改“后期跟踪偏弱、换届交接断档”的短板,构建完整巡察“后半篇文章”工作闭环,更好推动巡察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
此次探索形成的“换届前对巡察整改专项督导”标准化工作流程,固化“梳理遗留清单—穿透式实地核查—挂牌督办销号”工作方法,为今后区委换届巡察工作收官提供宝贵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