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县委下发的这份干部离任交接通知,作为新调整的‘一把手’,我必将做好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直面问题,担当履责,竭尽全力将遗留问题尽快化解处置到位……”
为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近日,鹿邑县委组织部门印发《关于对县直单位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离任交接工作的通知》,对新调整到位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整改工作提醒。
巡察整改效果好不好,“一把手”的态度和行动至关重要。此前,鹿邑县委巡察办组织相关单位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过程中,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特别是“一把手”调整后,前任领导不交接,新任领导不衔接,导致新任“一把手”对巡察整改问题、任务、责任底数不清,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也不甚了解,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持续落实整改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根据《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鹿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向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再反馈机制,对巡察工作流程、责任主体、结果运用等环节进行再提醒,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新官理好旧账”,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对“一把手”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作为‘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责无旁贷。收到提醒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对照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我本人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领办,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整改。”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说。
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作用,在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的同时,强化整改合力,协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门紧密联动,夯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