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河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
任 正 晓
我代表中共河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于指导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大会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新时代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深入分析了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指明了前进方向;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刚才,谢伏瞻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我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一、聚焦迎接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7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迎接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神圣使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就。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省委重大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80起、处分350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对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党委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核。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力化解、稳控疑难信访举报问题,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逐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协助省委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省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推动18个省辖市和80个省直单位党组织出台“两个责任”清单。突出监督“关键少数”,对各省辖市、部分县(市区)党委正副书记和纪委书记、部分省直厅局党组书记进行面对面明责谈话;分赴18个省辖市对153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分3批对省直机关单位336名省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近6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廉政文化教育中心接受教育。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省有87个党组织、56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二)严格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拓展,形成了党委总体负责、纪委监督问责、部门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常态检查、异地互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36起,处理党员干部257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149人;分623批对1325起1987人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了正风肃纪不停步、不松劲的强烈信号。开展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共查处问题线索1877件,问责失责失职干部2658人。
(三)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巩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突出重点、严惩“三类人”,同时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8524件,结案27908件,党纪政纪处分31343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102名、县处级干部695名,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624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56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谈话函询29841人次,占48.5%;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25277人次,占41.1%;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648人次,占5.9%;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794人次,占4.5%。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刘学周、黄祥利、和学民、陈新贵、李志刚等严重腐败分子,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开展追逃追赃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5人、追赃505万元。集中开展执纪审查安全教育月活动,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十届省委已完成两轮对12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的巡视,发现“三大问题”方面的突出问题1437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2011个,向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99件。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落实“一报告六清单”制度,被巡视党组织已立案557件,整改问题720条,制定完善制度280项。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督导指导,压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巡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巡察5354个基层党组织,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2399人,党纪政纪处分1746人,组织处理158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7人。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河南省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规定》,巡视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突出查处“微腐败”,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制定并落实精准监督执纪助推脱贫攻坚的“两个意见、两个专项、一个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和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五级责任主体,精准查纠干部“甩手”作风,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000起,处理2734人。加大对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政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983件,处理677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150人。创新基层监督管理模式,规范约束“小微权力”,探索建立基层“三不”长效机制。
(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积极探索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途径。制定下发《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以案促改。认真筛选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案件为镜鉴,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教育警示,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全省各级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99万次,查找风险点17.8万个,查纠问题4.56万个,新建或修订完善规章制度3.61万个。开展以案促改,以“不敢”强化“不能”、促进“不想”,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新载体,为深化标本兼治找到了新抓手,为延伸执纪审查链条探索了新模式,为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七)抓住关键合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省、市、县三级党委书记担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施工队长”,形成了党委负主责总责,纪委牵头抓总负专责,人大、组织、政法、检察、编办、宣传等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省纪委派出9个工作组深入市县,加强调研督导,省市县三级党委纪委共同发力,确保领导班子配备、内设机构设置、线索移交、人员转隶、办公场所准备“五个到位”,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呈现出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
(八)着力打造执纪铁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理论武装。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会议,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强班子建设。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严格按照规则议事决策,常委会的整体作用和班子成员的个人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和“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集中培训党员干部18061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制度建设全覆盖,对省纪委机关原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保留83件,废止39件,修订和新制定116件,切实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落实“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和“四个必须”的行为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260件,其中谈话函询545件,立案2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加强派驻监督。省纪委将原有65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39个,实现对111个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18个省辖市共设置派驻纪检组540个。召开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研究综合派驻工作特点和规律,提升全覆盖监督质量和效果。派驻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取得实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欠账多,影响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有的地方或部门“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蔽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花样翻新;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仍需加压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在搞好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专业能力的提升等方面,都还需要下大功夫;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斗争精神不强,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还存在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等现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河南落地生根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首条基本方略,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纪律检查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要在树牢“四个意识”上做出表率,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要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紧紧跟随核心,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是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能力,坚定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我们党划时代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理解“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蕴含的哲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要更加准确地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举措,自觉把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省委中心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坚持执纪监察为人民,聚焦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和利益诉求,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维护民利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执纪监察强党建,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信赖。要坚持执纪监察促发展,聚焦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党内监督机制、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党员干部担当更大责任、做出更大贡献,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始终坚持深化标本兼治的一贯要求,着力健全“三不”机制,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化标本兼治,就是要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同步发力,始终强化惩治和威慑,以治标促进治本,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始终强化制约和监督,推进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扎紧制度笼子,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和制度约束中无机可乘;始终强化教育和引导,着力解决好“总开关”问题,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五是始终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执着,重整行装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坚持深化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六个相统一”重要经验,做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定不移往前走,扎扎实实干事情,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三、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总要求,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聚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聚焦严查“七个有之”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始终高度警觉、坚决抵制、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聚焦监督落实好干部标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格换届纪律,在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按照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始终坚持党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牢牢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使推进改革的过程成为树牢“四个意识”、向核心看齐的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牢牢把握监察委员会受党领导、向党委报告工作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高度一致性,把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监察权行使的各方面、各环节。
重点抓好深度融合和有效履职。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8月底前高质高效完成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完成组建转隶后,工作重心要转向抓深度融合,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人员整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监察委成立后顺畅运转。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出台管用措施,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着力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抓好作风建设
发扬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我省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抓出成效。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卷土重来;更加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地区或部门“四风”问题多发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
围绕反对特权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破除“官本位”思想,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决不能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记为民初心,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办实事,始终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结合新时代特点弘扬“红船精神”,持续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发挥巡视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围绕政治建设,深化政治巡视。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制定省委五年巡视工作规划。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围绕发现和整改问题,提升巡视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视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完善改进巡视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和谈话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报告问题的质量。“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既要检查巡视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巡察实效。压实市县党委的主体责任,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探索开展县(市、区)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建立市县党委统筹推动运用巡察成果机制,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到实处。
围绕增强监督合力,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建立“省委统一领导、市县党委分级负责、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加强对下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树立全省巡视巡察“一盘棋”思想,在全局谋划、制度规范、工作推动、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上统筹安排,以巡视带巡察、以巡察促巡视,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尽快形成上下联动监督网。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加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强化警示教育的镜鉴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强化党组织的纪律执行责任。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既是管党治党的对象,也是管党治党的主力,要扛起主体责任,拿起纪律的武器,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权,严查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同时也要严厉查处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篱笆。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综合考虑违纪问题的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现实表现等因素,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政策界线,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做到宽严相济;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
突出重点精准有效惩治腐败。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坚定不移、精准有效,更加有效地遏制增量、更加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建立办案信息查询平台,提高执纪办案的效率。严格依纪依法执纪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持续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各方面力量,持续推进“天网行动”,以中央“百名红通”人员和省挂牌督办案件为重点,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动态管理外逃人员信息,采取有力措施,实现追回数量新突破。落实防逃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遏制外逃人员增长。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释放“出逃没有出路、海外不是法外”的强烈信号。
(七)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长效机制建设
坚决贯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总体要求,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巩固提升以案促改工作成果。认真梳理总结以案促改开展以来的工作,对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要提炼固化、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要加强研究、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特别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筛选一批扶贫领域、环保领域、金融系统和国企系统等重点部门和领域的典型案例,作为开展以案促改的重中之重,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制定下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执行到位,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案发单位要深挖典型案例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制度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腐败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坚决遏制“前腐后继”的现象,坚决防止同类问题接连发生。近些年没有发案的单位要选取本系统、同行业或外地、外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抛弃“看戏”心态,真正从违纪违法者身上汲取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坚守底线、追求高标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着力把“三不”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贯穿着纪律、法律、制度、规矩、思想、道德要求,是一个整体,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三者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以治标为依托,以治本为方向,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效果,是“三不”机制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和积极探索。在严厉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的同时,要通过持续深化以案促改,逐步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实现全省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重点整治基层“蝇贪”。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救济救灾款伸手的决不手软,对征地拆迁中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吞挪用补偿资金的决不客气,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坚决查处。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腐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督办重点问题。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比较典型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开展专项整治。市县党委和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九)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关键少数”,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向下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防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和执纪监督的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标,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特别是对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的,要首先严肃问责,给予曝光。要定期开展问责情况专项检查,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落实《河南省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以严肃认真的考核评价压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
加强领导指导,逐级压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省辖市纪委和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市县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作用。
强化派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优化人员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增强整体功能,推进派驻机构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方式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推动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十)按照打造党内“纪律部队”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全党同志的期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央纪委关于自身建设“五个确保”的要求,带头学习领会、带头遵照执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带头对党忠诚,做到信念过硬。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忠诚践行“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纪委常委会要突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和“头雁效应”。
带头维护核心,做到政治过硬。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坚定不移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绝对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忠诚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真正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具体实践中。
带头担当作为,做到责任过硬。坚持党性、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决不回避矛盾、决不当“老好人”,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尤其是纪委书记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大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巩固深化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工作成果,真正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带头提高本领,做到能力过硬。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把“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将要出台的《国家监察法》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依据;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强化狠抓落实,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带头清正廉洁,做到作风过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作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执纪审查调查审批程序和内控机制,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对违反工作规则和“五个不准”的要严肃处理,严防“灯下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党支部和巡视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真正把“打铁的人”锻造成“铁打的人”。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刻不能放松、须臾不可懈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紧跟时代向前进,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