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坚持四项举措,按照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铁军。
出台制度立规矩。全面梳理6大类36种问题,形成《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查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干预监督执纪工作登记在案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10种插手干预案件情形,建立48小时内登记报告制度。
建档立册强监督。按照“一表一册一库”模式,全面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设。通过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情况报告表、制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对象名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电子信息库,明确市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对象466名,县(区)纪委干部监督对象1295名,确保监督工作全覆盖、无盲点。
选人用人明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对资格审查、票数统计、结果公示等选人用人关键环节提出完善建议12条;坚持“底子”干净。对人事档案造假、三龄两历不实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年龄存疑、工作经历材料缺失等问题要求转出单位进行组织认定,对于反映转隶人员问题的线索快查快办。
刀刃向内促转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票据管理不够规范、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等14项问题,形成审计报告,立行立改;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首轮内部巡察,坚决防止“灯下黑”。(开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