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学习新《条例》 用好新标尺
2018-11-22 07:16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做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坚定践行者和忠实维护者,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11月19日,安阳市殷都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邓兴华在区纪委监察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

提高站位带头学。把学习新《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小组、党支部及“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轮流上党课、讲条例、谈心得。把新《条例》作为组织部门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坚持党员带头学,为辖区2万多名党员发放新《条例》,确保人手一册,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突出重点深入学。围绕《条例》《释义》《学习问答》等辅导读物,邀请专家学者及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践和学习思考,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开展“手抄条例30天”活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个人自觉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习,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用新《条例》指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运用媒体广泛学。运用机关工作群、派驻群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对新《条例》全文、修订主要内容、七个要点等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能随时学、随地学,形成“指尖促学”的良好学习氛围。(安阳市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   李先铎